5月7日,多所高校发布强基计划招生简章。为方便广大老师、家长、同学了解各校招简关键信息,特汇总整理中科大、南开、华科、天津大学招生简章关键信息如下:
中国科学技术大学
1、报名时间:5月10日至31日
2、确定入围名单时间:7月26日前
3、校考时间:7月29日至30日
4、招生人数:210人
5、入围比例:1:3
6、报考条件:(1)第一类: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(北京、天津、上海、浙江、山东、海南考生达一本线上50分及以上,江苏省达40分及以上,其他省市自治区达100分及以上);(2)数学、物理、化学奥赛银牌及以上,生物、信息奥赛金牌;(3)对于非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,仅招收理科学生;对于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(北京、天津、上海、浙江、山东、海南),选考科目为物理;
7、招生专业:数学与应用数学、信息与计算科学、物理学、应用物理学、化学、生物科学、生物技术、理论与应用力学、核工程与核技术(本科阶段转专业限于本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)
8、限报情况:(1)限报1所学校;(2)最多报6个专业
9、校考科目:(1)笔试:数学、物理;(2)面试;(3)体测:50米跑、坐位体前屈、肺活量测试,未参加全部体质测试项目或任一项目测试不合格的考生,不予录取
10、成绩核算:考生综合成绩中,高考成绩占85%,我校考核成绩占15%
南开大学
1、报名时间:5月11日-22日
2、校考时间:7月底前
3、入围名单公示时间:7月27日前
4、录取名单公示时间:8月5日前
5、招生人数:150人
6、入围比例:1:3
7、报考条件:(1)第一类: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;(2)第二类:五大学科竞赛银牌及以上奖项
8、招生专业:数学与应用数学、物理学、化学、生物科学、历史学、哲学
9、限报情况:(1)限报1校1专业;(2)第二类考生只能报考对应获奖学科的招生专业;(3)入学后原则上不允许转专业
10、校考科目:
(1)笔试;(2)面试;(3)体测:身体形态、机能等方面的基本素质测试;
*笔试面试折算的学校考核成绩和高考成绩(不含任何政策加分)均相同情况下,优先录取体质测试成绩更高者
9、成绩核算:(1)学校考核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,笔试成绩占70%、面试成绩占30%;(2)综合成绩=高考成绩(不含任何政策加分)×90/高考满分值+学校考核成绩×10/学校考核满分值
9、录取方式:
(1)第一类考生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预录取,综合成绩同分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成绩(不含任何政策加分)高的考生;
(2)第二类考生,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同科类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,予以录取
华中科技大学
1、报名时间:5月10日—5月30日12:00
2、入围名单公布时间:7月26日前
3、校考时间:8月4日前
4、招生人数:120
5、入围比例:1:4
6、报考条件:
(1)省份:北京市﹑河北省﹑山西省﹑吉林省﹑江苏省﹑浙江省﹑安徽省﹑福建省﹑江西省﹑山东省﹑河南省﹑湖北省﹑湖南省﹑广东省﹑广西壮族自治区﹑重庆市﹑四川省﹑陕西省
(2)第一类: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;第二类:五大学科竞赛银牌及以上奖项
7、招生专业:
数学与应用数学、物理学、化学、生物科学、基础医学﹑汉语言文学(古文字学方向)﹑哲学
8、限报情况:
(1)限报1所学校;
(2)按专业志愿顺序填报所有可填专业;
(3)入学后不得转专业
9、校考科目:
(1)面试:分专业组,多对一模式,面试成绩由学业基础能力和综合素质评价两部分构成;
(2)体测:立定跳远、50米跑
10、成绩核算:综合成绩=高考成绩(不含加分,折算成满分100分)*85%+面试成绩*15%
11、录取方式:
(1)第一类考生:分数优先 、遵循志愿;综合成绩相同,则依次按照高考成绩(不含政策性加分)、面试成绩、体育成绩进行排序;(2)第二类考生: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第一类同科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,予以录取
天津大学
1、报名时间:5月10日-31日
2、确定入围名单时间:7月26日前
3、校考时间:8月4日前
4、录取时间:8月5日前
5、招生人数:150人
6、入围比例:1:4
7、报考条件:
(1)省份:在施行新高考改革的北京市、天津市、上海市、浙江省、山东省招收符合所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考生,在河北省、辽宁省、江苏省、安徽省、福建省、江西省、河南省、湖南省、四川省、甘肃省招收理科考生;
(2)第一类:高考成绩优异,达一本线且达生源所在省(区、市)高考满分的75%;第二类:五大学科竞赛银牌及以上且高考成绩达一本线
8、招生专业:数学与应用数学、应用物理学、应用化学、生物科学、工程力学(入学后不允许转专业)
9、限报情况:限报1校1专业
10、校考科目:
(1)面试;(2)体测:测试项目为身高体重指数(BMI指数)、肺活量、坐位体前屈、立定跳远
11、成绩核算:综合成绩=(高考成绩÷高考满分×100)×85%+(面试成绩÷面试满分×100)×15%
12、录取办法:
(1)第一类考生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预录取,若部分专业未录取满额,则从暂未录取且服从调剂的同省份第一类考生中,依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,额满为止;
(2)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,予以录取